微信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

微信交流群

微信交流群

商务合作

商务合作

微信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
考生交流群
考生交流群
考生交流群
在线做题
在线做题
在线做题
微信公众号 在线咨询 合作联系
合作联系
合作联系
当前位置 : 湖南教师招聘 > 备考资料 > 基础知识 > 湖南教师公共基础知识之教育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

湖南教师公共基础知识之教育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

2023-01-11 14:35:12

湖南教师招聘

  湖南教师招聘考试网为诸位考生带来湖南教师公共基础知识之教育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以下为详细内容:

湖南教师招聘考试网

  湖南教师公共基础知识之教育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

  教育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表明了教育法律关系主体权利和义务变化的三种基本情况:

  一、教育法律关系的产生

  指的是教育法律关系主体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确立。比如,因委托培养合同的签订产生用人单位与学校以及学生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二、教育法律关系的变更

  指的是法律关系构成要素的变更,即主体、客体、内容的变更。主体变更是指主体的增加、减少或改变。比如,学校与企业间的委托培养学生因原委托企业破产而改变委托方。

  三、教育法律关系的消灭

  指的是教育法律关系主体、客体的消灭,主体间权利义务的终止。比如,学校向某一企业借款而形成的了民事法律关系(债权关系),学校为债务人,企业为债权人。届时学校依照合同返还了借款,则与该企业的债权债务民事关系归于消灭。

  四、教育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条件

  教育法律关系的形成以教育法律规范的存在为前提。但真正能够引起教育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是符合教育法律规范所设定条件的法律事实。所谓法律事实,是依法律规定能够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情况。根据法律事实与个人意志的关系,可分为事件和行为两种。

  (一)教育法律事件

  是指与个人意志无关的客观现象。比如,儿童达到接受法定义务教育的年龄,地震等自然灾害造成学校财产损失等,会导致一系列教育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

  (二)教育法律行为

  是指人的活动,是在人的意志支配下产生的客观活动。按其性质可以分为积极行为和消极行为,其表现形式分别是作为和不作为。如高考舞弊,挪用教育经费,体罚学生,聘任教师,父母送适龄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等,是作为行为;而校舍失修倒塌伤人,明知某种事物或活动可能对学生产生伤害但却不采取预防或制止措施等,是不作为行为。

       若想和小伙伴一起交流学习可以点击【进入群聊】,一起探讨哦

  以上就是关于湖南教师公共基础知识之教育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全部内容。考生如果想获得更多关于湖南教师招聘考试网相关资讯,如湖南教师招聘专业知识、湖南教师招聘面试技巧、湖南教师招聘历年真题、湖南教师公共基础知识以及相关知识,敬请关注我们湖南教师招聘考试网。

教师招聘就业推荐 立即填写求职意向

立即提交

湖南教师招聘申明:

(一)由于各方面情况的调整与变化本网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以省教育厅及教育考试院官方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二)本网注明信息来源为其他媒体的稿件均为转载体,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内容与版权问题等请与本站联系。联系方式:邮件 1546217367@qq.com

转载请注明:文章转载自 湖南教师招聘 [http://www.jxwd.net/]

关键词: 湖南教师招聘考试网 湖南教师公共基础知识

本文地址:http://www.jxwd.net/hnjczs/4393.html


填报求职意向

加入考生群

求职意向

扫一扫填写求职意向

扫码填写湖南教师求职意向,为您带来湖南教师岗位推送,填写完成可进入小程序便捷获取更多优质岗位!

微信交流群

扫一扫加入考生交流群

扫码加入湖南教师招聘考生交流群,一起交流学习获取招考信息,快扫码进群吧!

本站部分文字及图片均来自于网络,如侵犯到您的权益,请及时发送邮件到2667645833@qq.com,我们会尽快处理

Copyright 2012-2023湖南教师招聘 http://www.jxwd.net/ All Rights Reserved.

声明:本站为湖南教师招聘民间交流网站,最新教师招聘动态请各位考生以当地教育局或人力资源保障局最新通知为准。

版权所有:湖南传爱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湘ICP备18006473号

公网安备43010302001227

  法律顾问:肖云律师